2020年11月20日,科技部办公厅和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发文(国科办〔2020〕103号)公布了2020年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光电所在本次考核中被评为优秀。
本次评价考核工作由科技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委托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以下简称《意见》)和中央改革办督察组的要求,于2020年6月至9月组织开展。参加评价考核的单位共356家,考核依托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以法人单位为考核对象,以客观数据为基础,强调提高运行使用效率,强调法人单位主体责任,强调减轻科研单位负担。最终通过专家咨询和现场核查,形成了考核结果,光电所因管理制度规范,科研仪器设备运行使用效率高,对外开放共享成效明显,考核结果为优秀。本次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单位共计50家。
一直以来,光电所高度重视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并在2020年初将该项工作纳入光电所重点工作台账。具体工作实施中,质检中心会同各研究室、中心,分析现状,制定工作目标,责任落实到人。在各相关部门及人员的密切配合下,2020年的开放共享工作取得突破、上了新的台阶。共享设备从38台套增长到90台套,考核结果也从以往考核合格提升为优秀。
未来,光电所将准确把握光电所创新发展方向,整合优化资源、加强设备共享,为光电所重大科研产出提供有力支撑;融入服务意识、加强区域合作,提高开放共享宣传力度,通过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开放共享工作,为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平台支撑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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