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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启动质量诚信档案建设

2007-09-27 分享
   为增强全所干部职工的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规范科研计划管理,提高研制产品质量,保障我所承研项目按节点计划完成研制生产任务,增强我所在光电科技领域的竞争能力,近日,我所印发《光电所质量诚信档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决定从2005年起,全所正式启动副研以上科技和管理人员质量诚信档案建设。

随着我所承担越来越多的研制生产任务,如何有效地实施项目管理,确保研制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完成,越来越受到供方和用户的关注。在研制项目的管理工作中,进度、质量和成本被认为是判断项目成功的三个关键要素。质量诚信档案建设从质量和进度管理的角度,通过记录全所科技和管理人员个人基本情况、个人历年承担项目情况、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及质量状况、所在部门质量体系内、外审情况、个人所受质量奖惩情况和年度质量诚信等级综合评定,旨在通过激励项目主要参研人员的共同努力,规范科研计划管理,提高研制产品的实物质量。

根据质量诚信档案建设的规划,在初期,质量诚信档案管理的对象主要是全所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下同)科技和管理人员。随着档案管理建设工作的深入,管理对象将逐步扩大到全所中级以上科技和管理人员,最终建立起我所中高级科技和管理人员的质量诚信档案。

质量诚信档案通过建立数据库实行计算机动态管理。记录内容由质量处、科技处、人教处提供有关部门和领导,作为责任岗位聘任、项目任务聘任的重要依据,在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干部选拔聘任、课题负责人选聘、创新人才奖评选、质量先进评比与奖励等场合下使用。 
为规范此项工作,由质量管理处、科技处、人事教育处具体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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