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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所青年创新人才奖评选办法

2007-09-27 分享
    为实施我所科技创新人才发展战略,鼓励青年职工钻研业务,勤勉攻关,开拓创新,早日成才,加强科技、管理、技术工人三支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我所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年龄在40岁以下的高级、中级、初级科技和管理人员及实验技术与特殊关键工艺技术岗位高技能人才。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的科技事业,爱岗敬业,具有团队精神、拼搏精神和开拓进取精神;
    2、刻苦钻研业务,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科技、管理或关键工艺或实验岗位开拓创新,并取得公认的较突出的业绩。
(二)分类条件
l、科技类
    本科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有良好的学风和科学道德,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团结协作,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应用基础或单元技术研究中取得突破,在科研工作中发现新现象、新机理,提出了新思路、新方法或新见解,取得具有创造性、新颖性的成果。
    2)在工程项目研制过程中,提出设计、加工、检测等方面新的技术方案,解决了关键技术难题,取得较大的实用性成果。
    3)获得新技术和新成果、新专利,适应市场需求,具有良好市场推广价值,已产生或将产生较大经济效益。
    4)高级科技人员应在本学科领域取得显著的科研进展(国际同行可比,成果创新以国际联网的查新报告为依据),中级人员应在本职工作和学科方向中取得显著进展(国内同行可比,成果创新以国内联网的查新报告为依据),初级人员应在本职工作中取得重要进展(所内可比)。
    2、技工类
    1)具有中专(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受过中等职业教育,或通过自学达到相当知识水平。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质量管理体系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工艺纪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3)具有较高的技术、业务水平及较强的操作技能,在生产实践中解决了工艺技术或实验技术问题,取得较高水平的技术革新或工艺改进成果,或在挖掘潜力、简化工艺、缩短工时、降低消耗、改善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与效益等方面勇于创新,取得显著成绩。
    4)技师以上人员应解决过重大工程项目的关键工艺或复杂技术难题,高级技工应通过新工艺、新装备、新方法解决过重要工艺技术问题,中级及以下技工应解决过较复杂的工艺技术问题。
3、管理类
    1)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胜任本职工作的文化水平、现代管理专业知识,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2)按照“职责明确、评价科学、开放有序、管理规范”的现代研究所制度,具有管理创新的新思路、新举措并初步开创了工作的新局面。
    3)认真钻研业务,求实创新,理论联系实际,紧密结合所改革创新的实践,在管理工作中发现问题,并提出了有较高价值的改革建议,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方面取得较突出的成绩。
    三、评选名额
每年设立科技创新人才奖高级2—3名、中级4—5名、初级5—6名,技工创新人才奖3—4名,管理创新人才奖1—2名。
四、推荐评选原则
    (一)个人自荐并经单位推荐的人选,经大部审核后报人事教育处。
(二)三名高级职务专家联名推荐人选,可直接报人事教育处。
(三)人事教育处牵头所评审小组组织答辩评审,所评审组成员实行亲属回避和所在单位人员答辩评审回避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组织实施
    (一)评选频次:每年评选一次,一般在11月份进行。
    (二)评选程序:个人自荐申请,基层和大部推荐,或经三名高级职务专家联名推荐;自荐/推荐表和有关证明材料(含高级、中级申报者的查新报告)报送人事教育处初审;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家评审;最后报所务会审定。
    (三)评委组成:由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并设立科技创新人才奖、技工创新人才奖和管理创新人才奖3个评审组。科技创新人才奖评审组,主要由所学术委员成员组成;技工创新人才奖评审组,主要由工程和实验技术方面的专家及大课题负责人组成;管理创新人才奖评审组,主要由所、大部及机关管理专家和科技委成员组成。
(四)评审程序及要求
科技、管理和技工三类人员分别在三个会场同时进行答辩评审。每类人员又分高、中、初三个等级先后进行。具体程序和要求如下:
l、由人教处、科技处分别提供每位申请者的基本情况和从事与完成的科研生产任务情况的书面汇总材料。
2、申请人向评审组报告。重点讲述最能代表本人创新业绩的学术技术成果。已获得过创新人才奖的人员,只介绍本人获奖以来的创新工作和取得的成果。申请人的报告,应实事求是地介绍本人的工作,突出创新性工作,不要报告课题组的工作,更不能盗用他人的成果。
3、答辩。申报人员回答评委的提问。
4、评议。答辩后,评审组进行充分的酝酿评议。评审过程中要坚持标准,特别要从创新的三个特征(即新颖性——前人未提出、先进性——前人未能解决和实用性——可以实际应用),作为来衡量申报人员的创新能力和成果的大小。最后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选出获奖人选。
六、激励措施
青年创新人才奖的评选,是我所科技创新人才战略的组成部分,是加速我所人才培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对青年创新人才奖获奖人员采取以下激励措施。
(一)在全所年终总结会上表彰,由所长给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并将相关材料存入个人档案。
(二)对获奖人员实行“一奖一破”政策,在职务聘任或考研或租房等方面给予一次破格机会,并给予一次集体休假待遇。在考研时,如总分和单科分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复试线标准,给予参加复试的机会。
(三)辅以物质奖励,获奖人员每人奖金2000元。
(四)项目聘用人员和合同聘用制技术工人,累积获得两次创新人才奖者,可比照创新基地同类岗位人员调整相关待遇。
七、附则
(一) 不遵守所保密规定,被查实违反保密制度者,取消报资格。
(二)本办法从二00五年七月一日起实行,以前的文件与此办法不一致的,以此办法为准。解释权在所人事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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