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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所成为首个通过“中科院公共事务管理标准”的一级达标单位

2007-09-27 分享


 

124,中科院贯彻实施公共事务管理标准等级评定会议在成都光电所光电会议中心隆重召开。由中科院办公厅主任助理宋小年带领的15人专家评审组莅临光电所,对光电所贯标工作予以全面检察并评定等级。经过严格细致的考核,光电所被评为一级达标单位。

 

会议上,光电所党委书记陈胜利做《认真贯彻公共事务管理标准,全面推进现代研究所管理体系建设》的工作汇报。他阐释了光电所的管理理念与贯标思路,并详细介绍了光电所贯标组织管理过程和达标情况。他提出:公共事务管理,是现代研究所综合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科研院所科研管理的重要基础;不断凝练科技目标,深化改革创新,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现代研究所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已成为全所的共识。

 

中科院公共事务管理标准由公文处理标准、档案管理工作标准、安全管理工作标准和信息宣传工作标准四个部分组成。该标准自200511月颁布以来,光电所在以所长、党委书记为组长的贯标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由所长办公室(公文、档案)、党群办(信息宣传)和安全保卫办公室(安全管理)分别牵头贯彻实施,有力地推进了各项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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