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项目
中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作为比选人,现对一批所属废旧资产处置进行公开比选。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机构、营业执照(明确标注具有废旧商品回收资质),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2.2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加的参选人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同一人,单位之间不得存在参股和管理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比选公平性的关系。
3、参选人资料提交
凡有意参加的参选人,须提交资格预审资料,预审材料均采用原件扫描并以电子邮箱形式提交
3.1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授权书;
3.2参选资料提供不全,扫描件有遮盖、遮挡、模糊不全等均视为预审不通过;
3.3未通过预审的参选人不再另行通知;
3.4预审材料的纸质版(加盖公章)于踏勘现场提交。
4、比选事宜
4.1 由比选人统一安排参选人踏勘现场日期,踏勘现场的费用及责任、风险由参选人自行承担(参选人保持电话畅通,三次未接通电话者视为自动放弃);
4.2参选人于踏勘后现场提交报价材料,报价材料包括参选人资格证明材料(含参选人(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报价表(需加盖公章)等,报价材料须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4.3参选人在正式报价时,须缴纳人民币1000元保证金。比选结束后,未入选的参选人保证金由比选人无息退还(一年内若参选人未提出退款申请,则不再予以退还)。除签署合同另有约定外,待入选人完全履约完毕后,由比选人无息退还。入选人未能完全履约的,比选人有权不予退还该保证金;
4.4本比选项目价高者得,如遇报价相同,现场进行二次报价;
4.5若发现恶意报价等违规事件,该参选人不能再参加后续我所资产处置的比选。
5、公示时间:2023年12月5日9时00分至2023年12月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6、参选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参选资料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对于参选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参选资料,比选人不予受理。
7、其他事宜:
7.1此次比选信息以中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网站(www.ioe.ac.cn)公布为准;
7.2此次比选未尽事宜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中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
8、联系方式
地 址:成都双流西航港光电大道一号
联 系 人:范老师
联 系 电 话:028-8510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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