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通过院里向国家发改委申报的“十三五”科教基础设施项目于2018年4月通过了院条财组织可行性研究报告预评审。
根据我所与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签订的《实施协议》,科学城园区土地证书要待光电所搬迁天府新区后才能办理。经不断协调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规划建设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等政府职能部门,在多方共同努力下,于2019年2月28日取得了该项目土地《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我所“十三五”科教基础设施项目正式立项前置条件全面落实,为项目争取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