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我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产业合作,所里新成立了成果转化与产业合作处,其主要职能为:逐步构建我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关激励与管理制度;组织产业化项目申报和实施管理;为科技成果转化团队提供政策指导与服务;代表所对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监管等。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全所公开招聘所聘在职职工1-2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岗位名称:
成果转化项目管理。
二、岗位职责:
1.参与起草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管理制度文件。
2.负责可转化科研成果项目与技术梳理(分类建立数据库)、评估、跟踪、培育、转化推广与产权评估等。
3. 组织产业化项目申报和实施管理
4.开拓所企科研产业合作项目等。
5.参与后期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和运营等。
三、岗位要求
1.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大局意识和职业道德。
2. 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服务意识强。
3. 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中级及以上岗位。
4. 入所满3年,且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5. 年龄不超过40岁(197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6. 应具有光机电专业知识背景,在所内科研一线工作3年以上,对全所总体情况、科研活动流程和项目管理有较深入的了解。
三、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自招聘通知发布之日起,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到所人教处(851001348)报名,并填写《光电所岗位竞聘申请表》(已通过内网发至各部门)。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31日(以收到《光电所岗位竞聘申请表》表为准)。
(二)程序:所里会组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参加竞聘,报告10分钟(要求PPT),答辩10分钟。报告内容包括工作经历和近3年业绩、对应聘岗位的理解、自身优势与不足、下一步工作设想。未通过资格审查者将不通知参加竞聘,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竞聘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联系方式:人教处: 85101348
成果转化与产业合作处:85100066
附件:《光电所岗位竞聘申请表》
人事教育处
成果转化与产业合作处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