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单位:
根据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学院大学和我所具体情况,为了进一步适应招收、培养博士生工作的需要,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我所计划于近期开展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个人自愿申报
符合“光电技术研究所关于遴选博士生指导教师申报条件”(向各部门负责人查询)者,自愿填写附件1和附件2,并经基层部门审查、科技信息中心文章审查、科技处科研项目审查以及保密处保密审查通过。
二、评审程序
(一)形式审查。研究生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二)专家通信评审。通过保密审查和形式审查的材料,由研究生部送2名所外同行专家进行通信评审。
(三)现场答辩。通信评议通过者可参加答辩。评审委员会由9-12位博士生导师组成,申请人进行现场15分钟报告和15分钟答辩,评审委员专家根据申请人的书面材料、同行专家的评议意见及现场答辩情况进行评议,以无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获得到会委员2/3及以上同意票者,拟通过为博士生指导教师。
(四)公布确认。经过上述程序审定通过的拟作为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人员经所务会审定后,由所发文公布确认其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并上报中国科学院大学备案。
(五)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应于当年度开始积极开展博士生招生宣传工作,准备下一年度招收博士生。
三、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纸版材料:附件1一式一份,附件2一式两份,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二)所有纸版材料的电子版刻成光盘一并提交人教处研究生部;
(三)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不得涉密。
(四)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4年9月15日12:00
四、咨询信息
咨询部门:人教处研究生部
咨询电话: 85100573/85100016
附件:1. 光电所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简表
2. 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