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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站信息采纳的时间要求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5-19 阅读次数:

 按中科院对于网站信息管理的规定,现将所网站、院网站信息采纳的时间要求公布如下:

(一) 重要活动。关于院所领导在参加国内外重要活动中取得的成效,达成的共识、签署的协议等;

 报送时间为活动期间或活动结束后1至3个工作日内报送,超过5日将视特殊情况采用。

(二) 重要信息。重要的会议、学术活动信息;单位或人员获得国家、省部级科技奖励,担任国际、国家重要职务等。各项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经验,形成的方案、计划,采取的措施、方法等。

 报送时间为信息形成后1至5个工作日内,超过5日将视特殊情况采用。

(三) 科研工作进展。科研成果信息报送时间为科研成果鉴定会结束后1至2个工作日报送;科研项目取得阶段性进展自傲中期评估或课题会议后1至2个工作日内报送。

 感谢各单位对信息宣传工作的大力支持。

                       党委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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