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处是在所领导班子直接领导下,负责全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所地合作与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的职能管理部门。重点负责产业相关的建章立制、产业发展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推动与企业、高校、其他院所的产业合作,加强相关产业融入地方经济发展,加强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管等工作。
电话:028-85100055,,028-85100066